许多申请去加拿大移民、留学的中国人都会对加拿大移民部或相关学校的“雇主推荐信”、“导师推荐信”要求感到困惑,因为按照东方人的习惯,这些都属于“事成前不宜见光”的隐秘事项。
然而在加拿大,这样的推荐信不仅是司空见惯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
加拿大的推荐信制度几乎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小学生升中学,如果要转入 “传统班”(教学质量较好且不受学区限制的公立学校尖子班),需要原先小学校方至少两位“权威人士”开立的推荐信;申请攻读更高一级的学位,需要原先导师、有时还需要居住地的学部委员开立的推荐信;公务员提升、调职,需要原部门主管或人事负责人开立的推荐信;申请入股、投资或开设新企业,需要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财务、税务部门所开立的推荐信……
在中国,一个员工在外兼职或准备跳槽,是不宜告知目前所服务的单位的,但在加拿大,这恐怕根本办不到,因为新单位很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现在单位 “负责人士”所开立的推荐信,证明您既有时间、又有能力胜任所申请的兼职或正式职位。
如果您是一位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去申请一个职位,对方会要求您提供至少两份推荐信,一份是“学历相关推荐信”,由足以证明您学历的“权威人士”开立并提供;另一份是“工作能力推荐信”,一般由您所实习的企业“权威人士”开立并提供,以证明您的确有相关工作经验,并表现胜任。
在加拿大,“权威人士”并不一定意味着领导、高官,而只是足以证明推荐信相关内容的个人而已,如升学推荐信,其“权威人士”就可以是原先的班主任,不一定必须是校长、学监;而兼职、求职推荐信,其“权威人士”也可以是申请人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副职,甚至可以是被认可的资深同事,而不一定是CEO或董事长。
当然,推荐信署名者身份越高、权力越大,推荐信的分量通常也会越重,但这并非绝对,如专业领域申请加入某个课题研究,一份由本领域学术权威所开具的推荐信,其分量就会远胜于一份由大学校长所开具的推荐信。
推荐信文化的第一大忌是造伪。倘若被发现推荐信造伪,后果相当严重:不但对方不会接纳您,而且还会追究相关诚信责任。
如果是推荐者造伪,夸大或伪造了您的履历、资格,他可能受到行业协会的追究,或法律的查处,以“对自己的签名负责”;如果是被推荐者造伪,杜撰了一份所谓“权威人士”的推荐信,则不仅他本人的诚信记录会蒙上巨大污点,且可能面临严厉的司法追究。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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