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均应熟悉并遵守法律, 不知法律并不能作为犯法的借口, 发觉罪案应即举报, 如接通知须到法庭当陪审员, 应依法担当.
911紧急报警电话提供多语服务. 如使用这个电话, 在拨通电话后说声“Mandarin”(国语)或“Cantonese”(广东话), 有关方面便会安排翻译协助报警.
一.侵犯人权
加拿大联邦和各省都有人权法, 藉以保障因种族﹑性别﹑肤色﹑官能障碍或性倾向之不同而可能受到歧视的人群. 如果因为以上原因而无法得到工作﹑居所﹑或不得在餐馆﹑酒店和服务业工作, 有权向有关人权委员会(Human Rights Commission)投诉.
如在银行﹑电讯公司﹑运输公司或者联邦政府部门受到歧视, 应向联邦人权委员会投诉; 如在业主﹑雇主﹑本地商家或服务业受到歧视, 应向省人权委员会投诉.
二.暴力倾向
如果有人因为肤色﹑宗教﹑原有国籍﹑性别或性取向而伤害你, 或者恐吓要打你或伤害你, 这在加拿大都是犯法的, 如果你和家人遇到上述非法对待, 则应该报警.
如果别人打你, 或者伤害你, 或者恐吓要打你或伤害你, 而你相信他/她真的会这么做, 这称为“袭击”,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立即报警求助.
三.虐待妻子或丈夫
虐待配偶如打耳光﹑殴打﹑禁止外出及恐吓要把子女带走等手段都是违法行为. 警察可以拘捕虐妻或虐夫的人, 他/她可能因此被罚款或入狱.
如果受虐待一方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便不会因为因为离开自己的配偶而被加拿大政府驱逐出境.
受虐待的人可以到“个人急难中心”或者“妇女庇护中心”寻求援助, 其中“妇女庇护中心”为受虐待的妇女及其子女提供安全及免费的紧急照顾, 供给食物﹑住宿及医疗服务, 并提供心理辅导.
四.虐待及疏忽照顾儿童
有些父母照顾子女不当, 动手打子女或让年幼子女独自留在家中, 都是虐待及疏忽照顾儿童的行为, 发现有人有这种行为都可以向政府的救助儿童热线报告, 政府接到报告后便派出社会工作者前往. 如果认为小孩处在危险状况, 便会把小孩从家中带走, 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在这种情况下, 小孩的父母可能要通过法律渠道才能要回自己的小孩.
五.青少年犯法
在加拿大, 年龄在12-18岁的青少年犯罪会根据一些特别的法律来处理. 当这些青少年被指控刑事犯罪罪名而上法庭时, 有权获得律师的协助.
另外触犯法律的子女的家长, 可以寻求感化官(Probation Officers)或者青年工作者的咨询和帮助.
六.法定吸烟年龄
必须达到法定年龄才可在加拿大购买香烟. 卑诗省和安大略省的合法买香烟年龄是十九岁,在埃布尔达省和魁北克省是十八岁, 在缅尼吐巴省则为十六岁. 店铺东主有法律责任拒向儿童售卖香烟.
七.居所安全
个人住处及外围属于私人领地.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你的住所, 否则强行进入可以采取自卫行为或报警.例外情况是, 除非有人能证实其身份是治安人员或警察, 并出示一张上面写明你的姓名或你的住所的手令.
八.作证的义务
看到交通事故或者犯罪过程的人就是证人. 目击事件的发生, 就有责任报警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出庭作证; 如果看到交通事故, 可以把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交给事故当事人, 以便合适的时候作证. 在加拿大, 证人提供的线索和证词是很重要的.
九.被拘捕后的权利
警员拘捕人时, 须出示他的身份证件, 告诉该人已被拘捕﹑拘捕的理由以及应享的权利. 警员必须立即让该人打电话到自己的律师, 并让其与律师单独见面. 如果没有熟悉的律师或者没有能力聘请律师, 有权利向警员索要“法律援助”机构的电话号码, 并向这些机构的律师求助.
除了报上姓名和地址外, 否则除非有律师在场, 毋须回答警察的其它任何问题或讨论发生之事件. 有权保持沉默, 否则讲过的话都会成为供词. 在拘捕后的24小时以内, 警方必须把人送到法庭, 否则不得不把人释放.被警方拘捕, 要采取合作﹑理性和镇静的态度, 不要采取过激的扺抗行为. 应该正视警员的目光, 如果避开他的目光可能会令他误以为有什么事想遮瞒.
另外警方有权拍照﹑打手指模以及测试司机的酒精消耗量.
十.法律诉讼
加拿大的个人或机构经常互相诉讼来解决非法律解决不了的纠纷. 打官司既花费又困难. 如果被迫要打官司, 应立即找律师. 律师须仅代表客户的利益, 提供均衡而不偏不倚的意见, 并且把委托人告诉他的一切数据保守秘密. 第一次见面时便要讨论费用问题.
如果要上法庭而不懂英语(或法语), 可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提出要求母语翻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