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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加拿大C-6法案通过御准成为法律 入籍条件放宽时间缩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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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05 10:57 来源:未知 点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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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C-6法案修正案正式通过御准成为法律,新法案缩短了入籍时间,放宽了入籍条件,将令成千上万的加拿大移民家庭入籍加国更快更容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案中的具体规定并非全部都立即生效,部分要到今年秋天或2018年初才会实施生效。
以下新规(2017.6.19)立即生效
1、公民身份更难剥夺
此前“犯有叛国罪、间谍和恐怖主义犯罪的,或曾加入反加拿大的武装部队或组织的公民将会被取消国籍”的规定将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具有双(多)重国籍的公民若犯下此类与国土安全相关的罪行,将和其他违反法律的加拿大公民一样接受加拿大司法系统的判决”。
2、“留加意图”条款取消
取消此前规定的申请人入籍之后必须继续在加拿大居住才能保持国籍的条款。新政给予申请人入籍之后的迁徙自由。
3、未成年人可自行申请入籍
不到18岁的永久居民,可以独立于父母之外单独申请成为公民。即使其父母申请公民时被拒,未成年子女也不需要等到18岁再次申请。
以下新规将在2017年秋季开始生效
1、入籍时间要求缩短
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请入籍所需要的居住时间,将从现在的6年内住满4年缩短为5年内住满3年,且不再有不再有每年至少在加拿大居住183天的限制。此外,申请人移民之前以难民、临时居民、留学生身份等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也可以计算在内,其中留学生的居留时间以50%折算,最多可计算一年。
2、报税记录时间减少
申请入籍时需要提供的报税记录,将从6年内4年降低为5年内3年。
3、语言要求降低
目前公民法规定,申请入籍时,14-64岁的永久居民都要提供语言能力证明,而新法放宽了需要提供语言能力证明的年龄要求,这个年龄段缩小到了18-54岁。
或将在2018年初开始生效的新规
新法案对联邦法庭对于取消公民资格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将于2018年初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当事人公民资格被取消时,也将享有申诉权,当事人可以申诉到联邦法庭,由法庭来决定移民部的决策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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