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加拿大时间2014年6月19日,联邦“一刀切”法案已通过御批正式成为法律。
随著联邦预算案C-31法案19日在国会通过后,移民部取消投资移民和企业家移民等项目也正式生效,移民部将在未来数月退回投资金及申请文件。根据最新的作业通告(operational bulletin),在已入纸的申请中,只有那些已经获得正面审批结果,同时健康检查和背景查核纪录良好、资料也已登记者,才能避过「一刀切」。
在联邦移民部突然喊停投资移民及企业家移民时,申请积案总计已累积到6万6000多件。移民部20日在一份编号585的【作业通告】中,对于这些申请是否能继续获得审理或须作废,以及退费与否,列出多项指示,包括:
★ 凡移民官在2014年2月11日之前还未确定审查结果,在6月19日前也还未作出最后裁定的申请一律作废,相关申请费退还。
★ 凡移民官在2014年2月11日之前,已判定申请人符合资格,但6月19日前还未作出最後裁定的申请可继续审理,相关申请费不退。 ★ 凡移民官在2014年2月11日当天或之后,才判定申请人符合资格,但在6月19日前还未作出最後裁定的申请∶一律作废,相关申请费退还。
★ 凡移民官在2014年2月11日当天或之后,才判定申请人符合资格,且在6月19日前已作出最後裁定的申请仍然有效,後续程序可继续下去(包括核发永久居民身分的确认信,或是拒绝信),相关申请费不退。
至于申请是否【已在2月11日之前获得移民官审查】这一条件,移民部也列出多项参考标准,必须最少符合其中一项,包括:审查结果已输入内部作业系统;审查结果虽还未输入系统、但档案注记(file notes)已清楚载明审查结果;原先已遭否决、但因包括联邦法院在内的高等法院判决而须重开的申请,或是因法院判决,而在2014年2月11日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
而是否已在6月19日之前做成最后裁定,作业通告列出的认定标准包括∶这项裁定结果必须在6月19日之前输入系统;或是裁定虽还未输入系统、但档案注记(file notes)已清楚载明裁定结果,同时也已附有健康检查、安全和犯罪背景查核结果。
面临对加拿大情有独钟的朋友,这势必会成为移民路上不可承受的痛,但从各个因素对比,不妨换个思路考虑其它国家的移民政策。市场上现有众多移民项目选择,包括:
1、直接拿护照的众多岛国,适合特别高净值的人士。选择该类型的人士主要目的是为了拿护照、拿身份,图个方便。
2、欧洲国家。门槛低的买房移民很诱人,海外置业同时送一个欧洲长期居留签证,畅通26个申根国家,属于短平快项目。
3、传统移民国家—澳大利亚,虽然门槛较高,但是政策比较稳定。
4、香港和新加坡,虽然投资门槛较高,但都是华人理想移居地。
5、美国,最有可能替代加拿大。美国门槛较低,是传统移民国家,教育工作机会都是最为合适的。但是,最最麻烦的是,美国投资移民是要求“at risk”(投资要在风险状况的),这点是有风险的。
所以,对于投资移民的家庭来说,加拿大和美国投资移民,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安全性/确定性:加拿大联邦和魁省投资移民是政府担保的项目,安全性高,排除了投资者的风险。而美国投资移民法律明确规定需要有风险(at risk),风险必须由投资人承担。美国投资移民的风险在于项目,所能做的是,选择好的项目,尽量去避开所谓的“at risk”问题。
现时,EB-5市场不断发展,有不少美国移民投资者,来源于加拿大移民的排队者。移民法改革迟迟无法推进,1万张年度签证配额的天花板无法打破。也就是说,每年限制了3300户家庭(过往数据显示平均一家3口人申请绿卡)。按照现在已经在USCIS(移民局)排队的近8,000份申请,排期将有可能发生。业内估计排期情况有可能会在2015年第二或三季度出现。总而言之,EB-5中国投资人需要为即将到来的签证排期倒退做好准备,有接近超龄小孩(接近19岁的)或者计划赴美就读的家庭,必须要尽快做出EB-5投资,避免错过良好时机。
如果不幸错过了加拿大,那么得努力不要错过美国,抓紧时间选择项目吧,否则将有可能再次错过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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