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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未结婚也享受夫妻待遇的移民政策

发布时间:2017-04-05 11:08来源:未知 点击:

  热情奔放的西班牙以其独特的魅力,收到众多人士的青睐,成为欧洲移民留学的火热国家之一。在西班牙生活学习过程中,总是有那么的不经意,遇到属于你的另一半。再因为留学的特殊环境,很多情侣会选择同居。几年前西班牙就通过了保护情侣关系的法案ParejaHecho,并且,在移民法中,也有相同的权益。
  西班牙现行外国人法承认事实夫妻。所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夫妻,照样能够享受移民法律上等同于夫妻的政策。
  很多人对于事实夫妻的认识可能有一个误区,认为双方同居或者育有子女就是事实夫妻。然而,西班牙的事实夫妻指的是必须是被法律承认的事实夫妻,从而也需要经过登记之后才被承认。
  西班牙法律规定,在双方自愿并且至少同居12个月后可以到西班牙REGISTRODEUNIONESDEHECHO登记成为事实夫妻。除此之外,登记双方必须超过18周岁,婚姻状况不能为已婚,也不能在之前与其他人登记过事实夫妻。
  登记事实夫妻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表格
  2)登记双方*以及两个见证人居留或者护照
  3)夫妻双方签署的宣誓书
  4)住家证明
  5)婚姻状况(单身、离婚或丧偶)证明,如果是国内的证明必须经过双认证及西班牙外交部认证并翻译成西班牙语。
  6)异性同性均可。
  更换居留的经济要求
  如果没居留那一方申请工作居留的话,对有居留这一方没有任何要求。如果申请家庭居留,需要有居留这一方有独立住房,以及足够的经济条件,足够经济条件指的是如果是两个人的话,每月收入至少是西班牙最低生活指数的1.5倍,2015最低生活指数532.51,也就是说有居留的一方每月收入至少要达到798.77才可以给另一方申请家庭居留,如果有小孩的话,小孩的生活费也要考虑在里面,按每增加一个家庭成员50%最低生活指数即每月266.26来计算。
  有一点要注意,扎根办理出来的家庭居留跟普通家庭团聚居留不一样,是不可以工作的。事实夫妻登记后,如果一方有居留而另一方没有的话,另一方可以根据现行外国人法办理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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