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同性婚姻伴侣可享家庭移民权益
发布时间:2013-07-10 10:26来源:未知 点击:次
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做出判决,基于第五修正案的同等保护条款,美国联邦婚姻保护法(英文简称为DOMA)违宪。联邦婚姻保护法成文于1996年,该法将婚姻定义为男女之事,是同性婚姻伴侣接受移民权益的主要障碍。由于移民事务受美国联邦法律管辖,所以即使在承认同性婚姻合法性的州内,也无法为同性婚姻伴侣申请绿卡。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就为同性婚姻伴侣申请移民权益扫清了障碍。
该判决的效果立竿见影。纽约的一位移民法官在得知此判决后,中止了对同性婚姻伴侣的递解程序。这对同性婚姻伴侣是在纽约合法结婚的。作为美国公民的配偶为其同性婚姻的丈夫申请家庭移民,但因为递交申请时,婚姻保护法还是联邦法,所以该两位男性结合的婚姻违反了联邦法,家庭移民申请被拒绝,外籍丈夫被列入递解程序。在得知婚姻保护法违宪的判决后,该移民法官中止了递解程序,从而认可该同性婚姻可享受移民权益。
除了哥伦比亚特区之外,美国目前还有十三个州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这十三个州为:加利福尼亚州,康涅狄格州,德拉瓦州,爱荷华州,缅因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明尼苏达州,新罕布什尔州,纽约州,罗德岛州,佛蒙特州和华盛顿州。此外,还有七个州(科罗拉多州,夏威夷州,伊利诺伊州,内华达州,新泽西州,俄勒冈州和威斯康辛州)建立了某些形式的类似同性婚姻的民事权利。在这些州内,这些同性伴侣在合法结婚前,将无法享受移民权益。
在认可同性婚姻合法性的州结婚的同性伴侣,即使他们(她们)住在不认可或允许同性婚姻的州,也可以享受移民权益。没有了婚姻保护法对婚姻为男女之事的定义,美国移民法只是要求婚姻是合法的,是真实的,并没有要求婚姻得到他们目前居住地区的认可。有些移民权益,例如婚姻一方死亡,另一方享受社会保障权益,需要他们居住州认可婚姻的有效性。但是,享受移民权益当前并没有这一要求。因此,即使合法结婚的同性伴侣后来搬到或者当前住在不承认同性婚姻合法性的州,同性婚姻的一方也可以享受移民权益。在某些情况下,同性伴侣不能享受所在州或一些非移民相关的联邦婚姻权益,但他们仍可享受联邦的移民权益。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对生活在美国的同性婚姻伴侣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对那些跨国分居的同性婚姻伴侣也必将有极大的好处。他们中在美国境外的一方,可以基于同性婚姻申请赴美的亲属移民签证,从而结束跨国分居的状况。有了这一判决,同性婚姻中成千上万的外籍人士可以凭借亲属移民,实现他们的美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