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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美国移民 “不畏税收”自在生活

发布时间:2014-05-06 14:16来源:未知 点击:

  美国是个重视税收的国家,大家也基本了解美国的各种制度法案分类细碎且严密。当您有美国移民的意愿,要在美国工作与生活,税收方面的常识就必须知晓。提起美国,或许很多申请人的脑海会冒出美国的“全球征税、劫富济贫”等字眼,是不是被网媒与报端诸如此类的信息轰炸过?想对美国移民与税收有个清晰的认识,首先要清楚美国投资移民条件。

    1、投资100万美元或者50万美元;

    2、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

    3、成年人,无犯罪记录;

    4、申请人不必有学历、语言、经商或工作经验;

    5、申请人须拥有50万美元的资产(资金来源合法,允许赠予方式)。

     根据美国国家税务局发布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实施细则,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须向美国国税局如实申报。否则,将可能面临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若在国税局通告后仍未缴纳,罚款将升至5万美元。细则指出“所有的美国税务居民和外国金融机构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报告其美国客户的账户信息,不合作的金融机构若有源自美国的任何收入,包括获得投资处置收入和来源于美国资产的利息、股息收入,将会被惩罚性扣缴30%的预提所得税。”

     其实,投资移民人士不必盲目地听信传言,美国税收并不可怕。因为美国要求申报的海外资产,并不是总资产,而是特定的金融资产。比如直接投资所得、间接投资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资本利得等,不动产则不在申报之列,中国籍的绿卡持有者不必担心国内房产需向美国交税的问题。

     在申报海外资产时,“全球收入需要申报”不等于“全球收入都要交税”。移民美国登陆前的海外资产要申报,但无需缴税。如果这部分资产后来增值、而且变现了的部分才有可能涉及缴税。因此,建议投资者在移民前应进行系列税务规划。

     为了更为规范实施“细则”以及规范中国人去美国移民税收问题,美中之间签有《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根据协定,持有绿卡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已按照中国税率缴纳完税款,只需向美国提供相关缴税证明,即可免除相应数额的纳税义务。但由于美中两国间的税制不一样,绿卡持有者可能面临在美国和中国都需要报税甚至是两地同时都要缴纳所得税的情形,下面举例说明。

     原本,中美早已实现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在中国已缴了税,在美国就不需重复缴税了。举例说,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再分红给个人20%,累计近40%,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15-20%,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比如王先生在中国的年收入是200000美元,按照中国纳税税率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在向美国国税局申报个人所得时要先去掉在中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如果其收入低於美国应纳税金额,则不需再向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王先生收入按照美国税法和税率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他就需要向美国国税局补缴个人所得税。

     当然,很多美国投资移民倾向者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得更精彩,尽享优质医疗、养老、住房等福利;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开拓国际视角,为家人创造跨国经验的机会;学习上能更上层楼,子女入读西方名校,享受减免费教育;一人申请,全家移民;闲暇之余去旅游也免去很多签证的麻烦,获得海外永居身份,轻松通行100多个国家;方便出入境旅行,创造更多生意机会。以上,都是美国移民优势所在。

     美国EB-5项目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是绿卡风险,申请人成功办理美国移民后,首先拿到的是有条件绿卡,2年后如能保障10个就业,方可转为永久绿卡。其次是资金风险,投资人50万美元的投资款,5年后是否可以如期收回,取决于项目的正常运行。面对美国移民的法定风险,一方面需要申请人用心选择适格的移民机构和移民项目;另一方面,有经验的正规移民机构更有能力帮助申请人协调处理可能面临的各类复杂问题。

     移民公司作为客户的服务代理商,所出售的不是实物,而是服务的全过程,因此商品的优劣几乎完全取决于卖方的实力以及责任和良知。EB-5法案项目,从投资人递交申请到收回投资款,往往需要五到八年时间不等,如此漫长的周期,对移民公司的项目甄选能力、抗击风险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和文案业务能力是重大考验。期间,行业的优胜劣汰将直接影响到投资人家庭规划和资金安全,这时选择一家规范并有较长经营史的移民公司格外重要。加成集团作为移民行业的领先企业,是您不错的选择。美国移民咨询热线:400-700-2253

  来源:中国商业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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