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知道美国投资移民是永久法案,但是EB-5区域中心试行法案则是有“日落条款”即有有效期的,最后一次延期是到2015年12月11日截止。即便它是临时性条款,EB-5区域中心法案一直广受国会的欢迎,每次都获得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美国众议院成员一致投票认可而轻松的获得了延期。尽管我们不敢说12月11日之后依旧会有延期,但是至少有2件事我们是相当肯定的:
第一,国会不会让EB-5法案过期的,如果国会不能在12月11号之前对法案作出合理的有法律效应的修改,EB-5法案将会又有一个6-12个月的临时延期。这样可以让美国众议院有更多的时间去对EB-5法案作出重大的改变并且递交给奥巴马总统签字确认新的法案。
第二,根据法案中的立法日,新法会在12月11日生效,但是同样有可能会有一个简单的延期,在延期中法案不会有任何改变。通过这个延期国会会有更充裕的时间去对法案进行修改。这样的情况,也有很小的可能性。
法案中,投资额度变更为120万和80万美元,对于这个提议参众两院都没有任何抵触。一旦美国参众两院及其他相关部门确定了新法案的其他变革,这个数额就将成本EB-5新的投资门槛。
美国国会最终确认的新法案不会过度的影响EB-5区域中心法案。中国投资者将会面临投资额度的提高,估计新的投资额会在80万美元左右。希望国会对于法案的其他修改能够更加确定EB-5区域中心程序的完整性,并且对EB-5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保护。尽管根据该程序的语言描述是尽可能的激励在乡村地区或者真正的高失业率地区进行投资,我们相信最终新法案不会太大的影响都市地区EB-5项目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