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刚发布的2015年12月签证公告牌,其中EB-5美国投资移民签证(包括所有职业移民类)类别,还是两个排期表。因此,奥巴马移民新政还在继续。
简单解释下表A和表B,以及与11月份的对比:
1.两张排期表,两个截止日。表A是最终裁定日(FAD),表B是递交申请日(DFA);
2.表A,最终裁定日(FAD)的截止日,前进三周;
3.表B,DFA截止日,一般会保持不变,或全年可能稍微向前前进一点,12月继续维持不变。虽然维持不变,但是表B还在,能看到奥巴马移民新政还在继续。
对于EB-5申请人的影响:
1.按照表A,如果优先日在2013年12月15日之前,并且I-526已经获批,就可以广领馆面试或者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马上可以获批签证或绿卡;
2.如果,同10月份和11月份一样,USCIS继续使用表B作为递交I-485申请的时间,对于在表A和表B间的申请人,在I-526申请获批之时,在美国有合法居留身份,就可以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虽然不能马上获批绿卡,但是可以拿到工卡和回美证;或者如果人在中国的话,会收到签证中心发来的付款通知,递交DS-260表格,并且或有可能锁定随行子女年龄。
请注意,上述锁定随行子女年龄的说法,尚有争议,官方还未明确。
现在,计算下排期造成的等待时间:
依据表A,2015年11月的EB-5排期为,2年左右,按照当前I-526的审理时间平均为14个月左右,可以得出:
增加的等待时间=排期倒退时间-I-526审批时间=24个月-14个月=10个月
换句话说,当前中国大陆投资者的EB-5申请者,平均还是只需要多等10个月。同时,在等待过程中,签证流程已经启动,再扣除通常3个月左右的NVC流程时间,最终来讲,比没有排期的情况下平均多等7个月,还是比较理想的。
专家点评
1.表A,最终裁定日(FAD)的截止日,前进3周,也就是排期造成中国申请人平均多等7个月左右,时间上还可以接受;
2.继续双排期表,奥巴马移民改革新政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