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24 17:30来源:未知 点击:次
第一类申请称为一类优先(EB-1)。一类优先又分为具有特殊能力人士(aliens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以及跨国公司经理或主管(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三项。它们最不同的是,第一项申请不需要雇主。这对一些华人来说特别重要。
第二类申请称为二类优先(EB-2)。二类优先又分为拥有较高学位者(professional holding advanced degrees)、在科学、艺术和商业上具有优秀才能(exceptional ability)或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或美国利益有益者(benefit national economy,cultural,or ed-ucational interests or welfare of the US)。如果申请最后一项,就被称为国家利益豁免,即会因对美国国家有利而免去劳工部审查一关。
第三、第四和第五类分别是技术专业人员、宗教人员和投资商人。尽管其它类别也有高级人才,但是第一类和第二类中必须是高级人才。因此,人们一般所说的特殊人才,主要是指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申请人。美国政府要求美国机构尽量雇用美国雇员。因此,为了保护美国劳工市场,联邦劳工部对移民美国的申请都要进行审查。但是,如果这些申请者属于第一类和第二类的高级人才,就不需要劳工部审查。由于劳工部审查时间较长,故如果能以一类或第二优先移民,则是既省时又省力的好办法。移民专家认为,华人采用特殊人才移民主要为三大类:具有特殊能力人士、杰出教授与研究人员以及国家利益豁免,其中以国家利益豁免占多数。这是因为这个类别范围宽广,指标较软,批准与否主要取决于申请人如何描述,因此成为华人高级人才的主要移民途径。
第一类优先要求高申请少
去年,加成移民公司做的申请被批准了150个,专业有四、五十个。专家认为第一类优先很难做,因为条件比较硬。有人想依此提出申请,但专家有时常因个案的成功率不高而不予受理。专家指出,受理客户中以第二优先的国家利益豁免为主。国家利益豁免的比例占约65%,而第一优先中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合占25%,另外10%是第一优先中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华人移民常见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有的人条件够了,但自己觉得不够条件,故迟迟不提出申请。因为两类优先的申请都需要推荐信,有的人怕麻烦,就放弃申请特殊人才,走第三类技术移民的道路。但是,一旦公司发生变化,申请人常常落空。还有的人已经在欧洲和日本获得学位、甚至工作过一段时间。但他们认为来美国时间太短,想等一段时间后再做。后来环境发生变化,让他们很后悔。第二种情况为自身条件不够,但却要硬做,结果以失败告终。有人对自己估计过高,仅高中毕业、在国内获得一些艺术奖项就申请一类优先。有人身分黑了也去申请特殊人才,认为只要申请特殊人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这是明摆了不能做。」有律师办过的第一优先案子中有京剧演员、二胡演奏员、画家、运动员和考古学家等。其中京剧和二胡演奏员为中国独有,所以中国水平也就是世界水平。但是,移民官常常怀疑所说的是否事实,是否真的那么优秀。专家认为演员和运动员的申请最难做。
纽约一位白人律师,他的客人一半以上为中国籍。他说,他没有办过特殊人才一类优先,办的都是国家利益豁免。一些中国人曾经请他办第一类优先,但是他看过材料后认为申请人并不够第一类的资格,故予以拒绝。
来源: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