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拥有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企业管理经验,同时应该具备合格的商业背景,并提供可供查考的近三年的商业经营记录文件;申请人能够解释清楚原始资本的来源,并证明资金来源以及资产积累的合法性和独立性。
2、申请人凭自己的努力,以合法经营的途径积累个人私有财产达到80万加元以上(约合人民币440万元),而不是靠别人馈赠或继承资产。
3、申请人需要向加拿大移民部认可的投资机构,至少投资40万加元(约合220万人民币),投资周期为五年,其间不能撤资。此40万加元投资金融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贷款。
4、投资移民所获得的加拿大签证无任何附加条件,申请人投资方案地点与移民后实际定居地区不必一致,申请人可自由选择定居在加拿大任何城市。
我们从中应该注意到,魁北克投资移民的甄选准则与联邦有所不同。
首先,除投资到加拿大联邦政府指定的基金外,魁省允许投资移民投资到本省部分投资基金,同时也允许这些基金向申请人提供融资服务。因此申请人实际投资可以由自有资金投资和融资两部分组成,减小了个人投资压力,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和成本利润率。
其次,申请人的资格通过魁省的评选后将获得魁省颁发的CSQ文件,之后还要将文件送将联邦政府,由联邦政府核发移民纸。申请人的登陆地点只能选择魁省,但定居地点不受限制。
显然,相对加拿大联邦的申请条件,魁北克省的投资移民标准要宽松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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